从事公安工作20多年了,工作中遇到很多希奇古怪的事情,说一些有趣的事情吧!(这是当年天涯论坛的神贴)
某些偶发事件看似无因可查,但事实上确有它的行为意义。比如说某人不小心将架子上摆放的花瓶碰落,其实这是事出有因的。事实上这种失误,如口误、笔误、失手等,在人们身上是常有发生的。再仔细回想一下,不久前那人的朋友来参观新房,对其他的房子装修风格、设计色调大加赞赏,但看到架子上那有瑕疵的花瓶时便说:它与整个屋子太不协调了。那么这次的“不小心”实际上便是潜意识中接受了朋友的意见,并以“失手”作为开脱。 后来我们又找到林某的妻子协助调查,让她回忆下林某最近一段时期有什么反常,或者接触过什么人。林某妻子反映了一个事情。村里有个开门诊的刘大夫,除了给人看个小病,还说自己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