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认同罗翔的叙事逻辑的牢A斯奎奇大王

白玉老鼠
白玉老鼠
编辑
604
文章
0
粉丝
评论2阅读模式

1

如果法律告诉你,一个为了救人牺牲的退伍老兵,和他救下的那个长期家暴、嗜赌成性、欠了一屁股债还准备去偷井盖的无赖,在生命价值上是完全相等的数字,那么这个法律系统已经病入膏肓了。
这不是在谈论什么高深的人权逻辑。

这是在谈论一种常识性的毁灭。

罗翔老师讲的是理想国里的真空球,他在实验室里给每个人都贴上了1张一模一样的“人权”标签。
但这标签贴在实验室外面的风雨里,它不沾水,它会掉。
牢A的话听着刺耳,甚至有点草莽气,但他点破了一个没人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说的真相:社会是有账单的。

一个人对社会输出的是保护、税收、道德感和下一代。
另一个人输出的是混乱、消耗、恶意和对规则的破坏。
如果这两者在法律天平上的砝码是一样重的,那只能说明这个天平本身就是坏的,或者它被人动了手脚。
这个手脚,就是牢A所说的“西方叙事逻辑”。
那是一套专门给强者准备的、可以随时抹掉道德欠账的橡皮擦。

2

 

就在2026年1月20日,某个南方省份刚审结了一个案子。

一个在社区里修了20年自行车的老师傅,为了挡住一个持刀冲向幼儿园的疯子,被对方捅了12刀。

疯子最后被判了。

但在后续的民事赔偿和舆论定调里,法学界的一些声音在强调“疯子也有他的权利”,在讨论“精神状态对罪责的冲抵”。

而那个修车师傅的家人,拿着几万元的社会捐助,守着一个失去劳动力的废人。
这种时候,如果你坐在修车师傅的床边,你告诉他:“你要理解,你的命和那个疯子的命在法律价值上是平等的。”
你猜他会不会想啐你一脸唾沫?
这就是牢A不认同罗翔的根源:法律不能只看那一张孤立的判决书。

它得看这个人在这个社会坐标系里的位置。

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,在潘金莲毒杀武大郎的那一刻,就已经把自己从“道德社区”里开除了。

武大郎辛辛苦苦蒸馒头,交摊位费,养活自己和弟弟。

西门庆仗着手里那点臭钱,勾搭人妻,谋害人命。

如果在这个时候,你还要用法治的名义去保护西门庆的“程序正义”,而让武松这种不得不私力救济的人去承担沉重的代价。

那你就是在告诉所有人:老实做武大郎没有活路,做西门庆只要懂法,就能活得滋润。
这就是在赖掉道德账单。

3

为什么说西方那一套是赖账逻辑?

你可以看看现在的欧美街头。

零元购,吸毒合法化,未成年犯罪豁免。

他们把这些包装成“人文关怀”和“程序正义”。

其实本质是什么?

本质是管理成本的转嫁。
政府不再愿意为了维护底层的基本道德秩序去投入成本,所以他们通过立法,告诉受害者:你要包容,你要博爱。
他们用一套虚伪的、高高在上的话术,赖掉了政府本该承担的保护良善的责任。
正如牢A所说,这套逻辑如果搬到中国,就是灾难。

中国是一个建立在“熟人社会”残余和“责任伦理”之上的国家。
我们的根基不是那本厚厚的法典,而是每个人心里那杆秤。

这杆秤上,忠臣孝子的分量就是比奸诈小人重。

你可以说这不科学,你可以说这不符合现代法治文明。

但你必须承认,正是这种对“好人”的社会溢价,维持了我们几千年来的基本秩序。
如果把这层溢价剥掉,让法律变成纯粹的数学计算,那这个社会将迅速冷漠化。

到那个时候,看到小偷没人会追,看到老人摔倒没人会扶。

因为大家都会算账:扶人的风险成本是100,收益是0;而法律并不会因为我是“好人”就给我在责任划分上哪怕1%的优待。

4

罗翔式的叙事,往往喜欢用极端的例子来论证法律的普适性。

比如,如果我们可以随意处决一个恶人,那我们和恶人有什么区别?
这话听起来极具迷惑性,甚至透着一种神性的光辉。

但现实不是神界。

现实是,如果你不处决那个恶人,或者你给他的惩罚轻飘飘,那你就是在处决那些还在坚持善良的普通人。
你是在摧毁他们的信心。

在2025年的某些大数据统计中,基层法院关于邻里纠纷、家庭矛盾的诉讼量上升了14%。

其中有一个非常显著的特征:胜诉的一方,往往是那个更“无赖”、更懂如何利用法律漏洞的人。
因为“老实人”往往不会去钻研那些细枝末节的程序,他们只知道“你欠我钱就得还”。
而“无赖”会找律师去扣你的合同漏洞,去扣你的证据时效。

最后法律判了:无赖赢了。

法律确实赢了,程序确实赢了,但正义死了。

牢A要建构的逻辑体系,就是要给正义装上导航,不能让它在程序的迷雾里迷路。

他认为我们要摆脱那种“法律就是法律,道德归道德”的割裂感。

在中国人的认知里,法律必须是道德的底线,而不是道德的避难所。

5

1个长期在社区做志愿者的退休教师,因为阻拦邻居的高空抛物,被对方辱骂推搡,最后教师还手了。

如果按现在的逻辑,这叫“互殴”。

但在牢A的体系里,这必须被定义为“正义对邪恶的自发防御”。

这种防御的价值,要远远高于那点轻微的身体挫伤。

我们应不应该给“美德”明码标价?

答案是肯定的。

如果一个社会不给美德标价,那么丑恶就会免费通行。

西方人赖掉了他们的道德账单,是因为他们有先发的掠夺红利可以消耗。

他们可以一边谈着高尚的人权,一边享受着从全世界掠夺来的廉价工业品。

他们有资本去挥霍法治的效率。

我们没有。

我们每一点秩序的建立,都依赖于普通人对“善有善报”的朴素信仰。

一旦这个信仰崩了,你指望用那些洋墨水写出来的条文来管住14亿人?

那是痴人说梦。

6

我们可以深入聊聊西门庆和潘金莲。

在罗翔的逻辑里,他们是有罪,但罪不至死,或者说死也要死得符合程序。

这没毛病,听起来非常文明。

但如果这种“文明”的代价,是让武大郎白死,让武松被逼上梁山。

那这种文明就是一种伪善。

牢A的话糙理不糙:西门庆的命,就是比不上武大郎的命。

因为武大郎是这个社会的基石,他是生产者,他是秩序的遵守者。

西门庆是掠夺者,是秩序的破坏者。

在资源有限、保护力有限的社会里,法律必须明确它的偏好。

它必须偏爱好人,必须偏爱那些为了整体利益而自我克制的人。

而不是去偏爱那些利用规则漏洞、满地打滚的投机分子。

7

我们现在的法律教育,太过于追求“洋气”了。

那些在国外法学院待了几年的人,回来后张口闭口就是“程序正义”、“正当程序”。

他们甚至羞于谈论“报应”。

觉得谈“报应”太土,太野蛮。

可是,如果法律没有了报应的功能,它还有什么威慑力?

如果你杀了一个人,法律只给你判15年,然后通过减刑,10年就出来了。

你出来后还能拿着藏起来的钱继续逍遥。

而受害者的家属,却要用一辈子去治愈创伤。

这时候,你跟家属谈“西方的叙事逻辑”?

你会发现,这时候唯一能安慰他们的,就是老祖宗传下来的那句“善恶到头终有报”。

牢A要把这句土话,重新写进中国的法律逻辑里。

这不是倒退。

这是对人性的深刻回归。

8

西方价值观的本质是个人主义的极端化。

它强调个人的权利,却几乎不谈个人的责任。

这就导致了一个结果:谁更自私,谁更懂得利用权利去侵害他人,谁就在这套体系里占便宜。

这就是牢A说的“道德赖账”。

一个国家的发达,不应该体现在它把坏人保护得多好,而应该体现在它让好人活得多硬气。

在某些西方大城市,抢劫950美元以下不算犯罪。

这就是典型的“赖掉道德账单”。

政府管不了,警察管不了,所以干脆立法说这不叫事。

这种逻辑如果引进中国,那就是在自掘坟墓。

我们的逻辑应该是:哪怕你抢了1块钱,只要你破坏了“不告而取”的社会基本规则,你就得付出巨大的代价。

这个代价不仅是法律上的,更是道德上的。

你要在你的社会评价里,永远背着这笔债。

9

构建符合中国基本道德的逻辑体系,核心在于“关联性”。

我们要把一个人的过去、现在和未来,与他的法律后果关联起来。

这在西方人看来是不可能的,因为他们讲究“一码归一码”。

但中国人讲究“看人品”。

这个“人品”,其实就是一种长期的信用积累。

一个平时乐善好施的人,在面临法律评判时,理应获得比一个作恶多端的人更多的宽恕。

同理,一个平时就横行霸道的人,他在犯下同样的罪行时,就应该面临更重的惩罚。

这就是牢A推崇的逻辑。

它落到实处,就是让法律拥有“嗅觉”,能闻得出谁是朋友,谁是敌人。

10

罗翔老师的坚持有他的意义,他像是一个警钟,防止权力过度扩张。

但牢A的愤怒更有现实意义,他像是一块压舱石,防止社会道德彻底崩塌。

如果按照罗翔的那套走,我们可能会得到一个极其精致、极其理性、但却冰冷如太平间的法治环境。

在那里,坏人可以钻透每一条缝隙,而好人却在每一道程序面前束手无策。

如果按照牢A的那套走,我们可能会面临一些争议,甚至会有一些误伤。

但至少,这个社会是有温度的,是有正气在流转的。

它告诉每一个孩子:你做一个忠臣孝子,你做一个善良的人,国家和法律是站在你身后的。

你的命,就是比那些祸害要贵。

这不是歧视,这是奖励。

这是对文明生生不息的最高奖赏。

11

看看那些真实的基层案例吧。

在很多乡村,如果一个村霸被判刑了,全村人会放鞭炮。

按照西方逻辑,这叫“法治的失败”,因为民众缺乏对法律的敬畏,而是在庆祝私愤的宣泄。

但牢A会告诉你,这才是“法治的成功”。

因为法律终于做了一件符合民心、符合天理的事。

它把那个破坏账单的人清理出去了。

我们不应该害怕这种“朴素的正义”。

我们应该害怕的是,有一天当这种朴素的正义感彻底消失,当所有人都变得像法律条文一样冷冰冰、算计得精细无比。

到那时,我们就真的成了西方叙事逻辑下的奴隶。

成了那些只会按程序行事的生物机器人。

牢A和罗翔的交锋,其实是中国在十字路口的一次深思。

是继续追随那套看起来高大上、实则到处是坑的西方逻辑?

还是回过头来,从自己的土地里,挖出那些虽然带着泥土、但却坚韧无比的道德根基?

我支持牢A。

我支持把法律的重心,重新放回对“好人”的保护上。

我支持让西门庆和潘金莲们,在面对法律时感到真正的恐惧。

而不是感到一种“只要有程序,我就有生机”的庆幸。

这种恐惧,才是社会安全感的真正来源。

12

最后说一个事实。

在很多国家的法律体系里,如果你去救一个落水者,结果没救上来,你可能要面临复杂的诉讼风险。

这种逻辑,就是典型的“法律杀死了善良”。

而在我们构建的逻辑体系里,我们要做的就是:只要你的初衷是善的,哪怕结果有瑕疵,社会和法律也要为你兜底。

我们要把这种对善的溢价,写在每一个判例里。

让那些想赖掉道德账单的人,不仅赖不掉,还要付出加倍的利息。

文章作者:我心飞翔

稻城记忆
微信扫一扫
weinxin
yading2012
微信号已复制
麻同拉域
抖音扫一扫
weinxin
我的公众号
公众号已复制
 
白玉老鼠
  • 本文由 白玉老鼠 发表于2026年2月6日 21:11:31
  •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:https://www.yadin.cn/2026/02/1658.html
匿名

发表评论

匿名网友
:?: :razz: :sad: :evil: :!: :smile: :oops: :grin: :eek: :shock: :???: :cool: :lol: :mad: :twisted: :roll: :wink: :idea: :arrow: :neutral: :cry: :mrgreen:

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